须须

he是不可能he的,这辈子都不可能he(假的十级嘴臭选手)

(声入人心)无常四

(声入人心)无常四

多cp

昱佳、星代、龙嘎、权凯、羊凡(伪兄弟)、余光、简鹤、龚方、哲凡

暂时这么多,后期可能会加

古古怪怪的背景和设定

本文角色属于我,他们属于他们自己

自行避雷,右上红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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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主余光,一句话哲凡、彩虹山楂




       在遇到洪之光之前,余笛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作曲家,他的音乐摆放在店里一个清冷的角落里吃灰。





       “你弹的是什么?你自以为是的爱情吗?”




       妻子在甩出这句话后提着行李箱出国了。

       上海的夏天热的仿佛要杀死人,余笛躺在干枯的浴缸里吃烤肠,旁边散落着他的手稿,如果洪之光在又要唠唠叨叨了。


       他写了一手好字,从小就被家里亲戚叫去写春联的那种好。


       他一边擦干净脖子上的细汗一边想,这是个特别适合数星星的时间,可惜,外面太热了,又闷又热,他不愿意出门。


       伸手挂掉家里人打来的电话。


       太煞风景了。






       余笛吃完烤肠,还是很饿。

       想要做点什么整理混乱的思绪,也许出门是个好选择。


       出门,出门。

       还是算了。


       哪怕洪之光还在的时候,他也不愿意出去的,对,他好像还从来没有好好陪洪之光出去玩过,就算只是普通的小情侣间的逛逛街也好,好歹能有点舒服的回忆给他。


       情侣?

       这个形容词让余笛难受了好一会儿。
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这会儿应该过来捋捋他的头发了,运气好,还能把他从浴缸里拉出来,说不定桌上已经做好了热腾腾的饭菜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对自己有些不满意,他不愿意去想洪之光的好,于是开始强迫自己想那些不好的地方,比如,比如固执,
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很固执,固执的以为自己是余笛的灵感缪斯。

       该死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扶着额头,满脑子的琐碎。

       每一件琐事都和洪之光有千丝万缕的关系。



       余笛咬开钢笔的笔帽,随意的写下一些东西,反正不管他写什么,洪之光都会如获至宝的诵读。




       余笛写不下东西了,他写的任何音符都是洪之光。

       之光,之光,余笛落魄生涯里最明亮的光。



       窗帘把余笛和光隔开来,他门窗紧闭的卧室里只有灰尘和他的呼吸共舞。


       李向哲就站在屋子最暗的角落里,看着这个知名的大钢琴家像一只被抛弃的流浪猫一样自怨自艾。

       明明是夏天,李向哲却穿着立领的风衣,好像很怕冷一样,他双手揣在衣服兜里,冷漠的看着余笛的痛苦不堪。

       “就是这样吗?”

       ——洪之光,就是为了让余笛这样才选择消失的吗?


       虚空中出现萤火一样的光芒,在李向哲的手指尖停留片刻便消失殆尽。

       李向哲突然觉得一丝心痛,自己以后也会这样消失吗?化为一捧萤火,或者,灰烬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的痛苦他已经替洪之光见证了,他还得回到贾凡身边去。

       屋子里又只剩下余笛一个人,也可以说,只剩下余笛,和余笛无尽的痛苦。

       这样的痛彻心扉来源于余笛无法理解的感情和不能承认的自我否定,余笛不能承认自己真的喜欢洪之光,不能承认自己伤害了洪之光。



       ——之光,我要结婚了,你会祝福我的对吧。

       ——之光啊,你来的目的不是已经完成了吗?

       ——之光,你又不是人,我怎么可能跟你结婚?

       ——之光啊……



       余笛想要洪之光回来,可洪之光走的太决绝了,他们“无常”都这样吗?后来余笛也遇到过别的“无常”,但,他们都不像洪之光。

       余笛才真正意识到洪之光真的走了,用一种近乎报复的方式。






       嘟……

       嘟嘟……

       “喂?”

       “余大哥,我是之光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之光?你怎么……算了,有事?”

       “哈……余大哥,你,能不能来见见我?”

       “今天我结婚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啊,对啊,我还没恭喜你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“……不用了,你,自己好好过吧,我们还是好朋友,好哥们儿。”







       后来,余笛遇到过一个当红的人气小生,他们彻夜聊天到天亮,结束时,那个小伙子问他。

       “你记不记得一个叫刘彬濠的人,他是我的助理,你见过他的。”


       余笛不记得,但是他想,那个小明星,应该跟他一样痛苦,不然为什么会和他露出同样的表情。

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是在余笛口袋里还剩二十块的时候出现的,他把余笛从积了一层灰的地板上拉起来,张罗着给他做了一桌饭,在同行欺负他的时候挡在他前面。


       陪着余笛从一无所有的年少走向鲜花掌声的中年。


       可是,余笛扣着脑袋想,自己总要结婚的啊。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能给他肉体上的欢乐,给不了他一个家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想着想着,便开始有些恨洪之光了,明明说好了是来完成他的梦想的,为什么偏偏要破坏他的梦想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从父母手中接过新娘柔嫩的手,触感和洪之光不一样,洪之光的手永远温暖而有力,笑容也总是阳光而温暖。

       余笛牵着新娘的手从红毯走过,新娘很紧张,手上便用了力,余笛感觉到有些疼。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总是怕他受伤的,怕他疼,所以甘愿做下面那个,怕他难受,每次他面试失利总是温柔的鼓励。


       他不得不承认,他想洪之光了。



       “余大哥,我真的好喜欢你啊。”

       手机里是刺耳的刹车声。

       洪之光选择在余笛的世界里死去,死的那样惨烈,即是余笛知道洪之光不会因为这种方式死,还是忍不住浑身一颤。


       余笛戴好新郎的胸花,一边安慰自己,“无常”是不会死的。


       从婚礼进行曲到哀乐,余笛弹钢琴的手止不住发抖。





       余笛蜷进浴缸里,男人压抑的呜咽响彻屋子,可没有人把他拉起来,为他整理衣服了。



       故事的最后,他和石凯约在他工作的一个咖啡厅里,石凯左手带着黑色的手套,明明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,头发已经有了白丝。


       “你弹的是什么?是你受尽煎熬的灵魂吗?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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